如果取消公摊面积,那么房价只需要原来的70%,是多么美妙,但这可行吗?这可行吗?两会代表建议“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”,这一话题登上今日热搜。我们先来举个例:卖鱼的都必须刮鳞、除腮、去内脏,再出售,这能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个价么?卖大葱必须掐尖、去尾、剥皮,这葱能便宜吗?开发商的成本和利润不会变,如果取消公摊但总价不变,无非是一个“文字游戏”罢了!公摊包括:电梯间、楼道、管道井、水泵房、走廊、过道、门厅、大堂、配电房......,公摊还包括墙体面积。如果开发商承担,那么单价不变的情况下,这部分成本必然转嫁到开发商身上,开发商要么暴利足够的利润来覆盖,按照现在上市房企10%左右的利润率,开发商是负担不了的,所以最终转嫁购房者,羊毛出在羊身上,涨单价,房价维持不变。开发商还没有傻到亏本做生意的地步。如果是按照套内面积计价,购房款及各项税费甚至暖气费、装修费、物管费,各种各样的费用都会因此下降,心情可以理解。除去公摊当然好,现在买100平米的住房,只得到70平米,凭什么要按100平米支付购房款,就应该按照70平米付钱。比如200w的房子,只应该支付140w。建筑面积×单价=房价,变为:套内面积×单价=房价。无论是安居型商品房、公租房、人才房,甚至你入住的绝大多数性质房源,目前都有公摊。公摊比例从1%-30%都有,如果按套内面积计价,只需要支付70%的房款,房价是不是就降下来了呢?在这种情况下,做出来的产品一定是很差的!比如重庆,常见的设计是三梯八户,要知道,重庆已经执行快20年的套内计价。设想一下,如果公摊面积进一步压缩,“万恶的开发商”一定会这么干:业主从出房门就开始感觉到不爽,狭窄的电梯间只能侧肩而过,活动区、休闲区都被压缩……。小区的品质严重下滑,这和人们迫切需要美好生活的愿望是相反的!实际上成都的购房合同,很早就已经同时写明了建筑面积、套内面积,可以把它理解为按套价格,也可以从总价反推它的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。对于公摊这个烫手的山芋谁来买单?只有一个办法,国家来买单,但是你认为可能吗?从规划角度:开发商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一块地,规划部门已经限定了这块地的容积率、密度、高度等基本参数。建筑面积包含墙体面积,比如红线处,墙体是否可以越过红线成为议题?---因为墙体并不计价。计容建筑面积除以土地面积就得到容积率。如果套内计价,容积率是降低了。容积率如果一旦下降,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因素,包括土地的重新定价,或者名义上降容积率,这和规划形成一个联动。改变计价方式并不改变成本,把它作为少掏钱的“魔法棒”,注定只是幻觉,房价应声而跌,这是做梦般的一厢情愿。虽然“房奴”滋味不好受,但天下没有免费午餐,公共区域是业主在使用,利益方是广大业主。既想有富丽堂皇的公共大堂、楼梯间,又不想出一分钱,没可能。最有效的方法还是调控房价。归根到底还是两个问题,:公摊面积的计算需要更加公开透明,让房地产的外行也一清二楚。虽然公摊面积的规划是要由开发商设计,并报相关部门批准的,但开发商对外解释较少,这会造成一定的误会!另外,测绘部门最终会进行实地测绘,并报相关部门审核,这是公摊面积最终的确认结果,这个流程需要公开透明,不要把公摊“妖魔化”、“神秘化”。第二,合理调控降房价,让房价回到合理的区间,才是王道!